苏州市姑苏区律师协会文件
姑苏律协〔2024〕1 号
关于曹瑜同志担任姑苏区律师协会秘书长
及调整会长(副会长)分工的通知
各律师事务所:
因人员工作变动等原因,经三届理事会第四次会长办公
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姑苏区律师行业党委,对协会秘书长任职
及会长(副会长)对“事务中心”“两委”的分管工作分工
进行了调整,具体内容如下:
1.根据章程第五十一条规定,经会长提名并通过三届理
事会第四次会长办公会议表决决定,由曹瑜同志担任姑苏区
律师协会秘书长;
2.会长(副会长)分管工作调整
(1)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(含康养产业领域)
及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分管会长调整为蒋少华;
(2)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分管副会长调整为顾
炜;
(3)民事专业委员会分管副会长调整为周春磊;
(4)青年律师专门委员会分管副会长调整为徐拔;(5)新经济专业委员会(着力数字经济、互联网、智
能制造和生物医药领域)分管副会长调整为徐辉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 《苏州市姑苏区律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调整后
的会长(副会长)对“事务中心”“两委”分管工作分工清
单》
苏州市姑苏区律师协会
2024 年 2 月 5 日